周律师 金牌律师
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,明显不顾他人意愿,侵犯了人家在商品市场的买卖自由。那么怎么才算构成强迫交易罪呢?
律师解答:
以暴力、威胁手段强买强卖商品的;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;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、拍卖的;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、企业的股份、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;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,都会构成强迫交易罪。
法律依据: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
第二百二十六条【强迫交易罪】以暴力、威胁手段,实施下列行为之一,情节严重的,处三年以下或者拘役,并处或者单处;情节特别严重的,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,并处罚金:
(一)强买强卖商品的;
(二)强迫他人提供或者接受服务的;
(三)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投标、拍卖的;
(四)强迫他人转让或者收购公司、企业的股份、债券或者其他资产的;
(五)强迫他人参与或者退出特定的经营活动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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